一、评选范围
全市广大市民,不分地域、职业、符合标准均可参??;非本市市民,对我市有突出贡献或在我市干事创业有较大影响的也可参选。
二、评选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推荐办法
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个人均可提名推荐,并上报一寸彩色照片、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评审工作组委会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并在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日报、海城文明网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获得“道德模范、海城好人”称号的先进人物将举办颁奖典礼进行表彰。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并邀请各级媒体进行报道。
海城市“道德模范、海城好人”评审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
邮 箱:wmb3222079@126.com
电 话:3206877 3208050
联系人:常艳荣
中共海城市委宣传部
海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