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高中三年学生拟定5月10日返校,相关教职员工同步返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暂缓返校。返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实施在校封闭管理,时间暂定为两周,封闭管理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实施动态调整。
二、全市其它学段按鞍山市教育局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逐步错时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须提供返校前3天本人和共同居住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或手机截图证明),辽事通码、易鞍码、行程码(三码)全绿方可返校。
四、各高中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和鞍山市有关校园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复学,保障复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施严格封校管理,开学前要开展校园全方位消杀、通风,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学校食堂、宿舍等保障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要配合工作,确保我市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1.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卫健部门要做好返校师生及共同居住者的返校前3天和返校后的师生核酸检测工作。
3. 发改部门要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4. 财政部门要对学校正常运转给给予经费保障。
5.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监管
6.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学生、教职员工及共同居住者核酸检测和学校复课复学工作给予支持配合。